目前科技术语的定名方法主要有意译、音译、音意兼译、象译、形译等。然而,笔者在各种科技翻译方面的书刊中却发现象译、形译等对术语译法的称呼内容不尽相同,甚至造成混乱。在教学过程中笔者深深体会到,这些各行其是的称呼不仅妨碍学生对翻译理论的理解,而且不利于翻译实践的顺利进行,现提出一点拙见,剖析如下。
在各类科技翻译理论和实践参考书中,象译、形译等对术语译法称呼的内容不外乎有以下两种:
(A)由字母和名词(中间可加连词符)或由表示事物形象的词和另一名词构成的术语,翻译时通过形象来表示原义的翻译方法。如:T-square丁字尺,I-steel工字钢,Hunting cap鸭舌帽,Set square三角板шевронное колесо 人字齿轮 шаровая муфта 球形联轴节лучи звезды 星形射线 等 。
(B)部分或全部照抄原文的翻译方法。如:J-particle J粒子,N-pole N极,AMX-13 AMX-13(<法>坦克),RBS15 RBS15(<瑞典>空地导弹),α-латунь α黄铜,β-лучи β射线等。
笔者在翻阅近些年来出版的书刊时发现对于情况(A)所述内容的同一种译法却有“形象译法”、“形译”、“象译法”、“形意兼译” 、“译象法”、“形译(象译)”等不同的称呼。对于情况(B)所述内容有“全部或部分照抄” 、“保留原文字母的译法”、“形译法”、“直接使用原文”、“照用原文”、“形、意兼译法”、“译形法”、“直译法”等不同的称呼。可见,对于同一情况译法的称呼五花八门。尤其是,应该用不同译法不同称呼的上述(A)、(B)两种不同情况,却出现了“形译”、“形意兼译”等相同的称呼,令读者费解。
笔者还发现在一些书刊中对于“形译”和“象译”的定义内容也出现矛盾:
(1)“在许多译名中,我们发现有一些既不是译义,又不是译音,而是通过具体形象来表达原义的,例如‘金字塔’这个译名就是因为那座建筑物的形状象汉文‘金’字而采用的。我们管这种译法叫做‘象译’”。
(2)“形译是把一种语言中的词按其书写形式(即字母)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相应的形态结构(即字母)以构成新词的现象”。“形译只翻词的意义和形式(写法),而没有翻译词的声音”。
(3)“词汇翻译不外乎从意译和音译两方面入手。比如ice-berg意译为‘冰山’,coffee音译成‘咖啡’。除此以外,还有一种既能表现物体外部形状,又比纯粹采用音译更容易接受的译法。在某些场合,它似乎比前两种译法更为人们所喜爱,这种译法姑称之为‘形译’。”
显然,定义(1)与定义(2)是两种不同的译法,而定义(3)中所定义的内容与定义(1)中相似,名称却与定义(2)中相同。那么,为什么会导致上述“形”与“象”字的混乱用法呢?
商务印书馆1989年出版的《辞源》(修订本)(1-4合订本)对“象”字有“形状”,“象貌”的解释﹔对“形”字有“形状”,“容貌”的解释。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《辞海》(缩印本)对“象”字有“形状”的解释;对“形”字有“形状”、“外貌”的解释。从上面两本辞书可知﹕“象”和“形”有非常相似的释义,即“形状”,“外貌”,也许这正是造成上述“象译”和“形译”称呼混乱的原因。
那么,对于情况(A)和情况(B)的译法怎样称呼更合理呢?
商务印书馆1971年出版的《新华字典》对于“形”和“象”字也有类似的解释,但“象”的最后一个词条是“同本页‘像’”,而“像”的第一词条是“相似”,且最后有如下说明:“‘像’已简化为‘象’。但在‘象’与‘像’意义可能混淆时,仍用‘像’”。因此,对于上述情况(A)应称“像译”,而不应称形译,采用简化字可称为“象译”;对于情况(B)应称“形译”或“象译”,为区别情况(A),应采用“形译”的说法更为妥当。
其实,在我国语言界早已存在“形借法”的说法,如戚雨村主编的《语言学引论》(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,1985)对“形借法”是这样描述的:“文字体系相同或相近的语言在吸收外来词时还采用形借法,即把原词的书写形式移植到本国语中来,但读音却与原词不同。汉语在借入日语词时,大量采用形借法”。可见,上述的“形借法”与情况(2)的译法极其相似。
可见,上述情况(A)应该对应于“象”, 而情况(B)应该对应于“形”更为合理。
综上所述,本人认为,对于情况(A)、(B)应分别叫做“象译”和“形译”。更确切地说,对于情况(A)应叫做“象意兼译”,对于情况(B)中“部分照抄原文”应叫做“形意兼译”,而“全部照抄原文”应叫做“形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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